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一、单位简介、领导分工、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本局制定或牵头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五、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六、办事项目事项、依据、条件、受理部门、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七、与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的申报范本及表格样式;
八、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如重大行政决策、公务员招考、领导活动信息、部门会议、通知公告公示、日常工作动态;
九、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本局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办事大厅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档案陈列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查询方式
可登录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hnjyj.hunan.gov.cn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及相关信息
1、网上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为湖南省监狱局信息发布中心,可登录监狱局门户网站,通过“网上办事”栏目提出需求;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2、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60号,电话:0731-84592667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网上办事”栏目“表格下载”中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具有行政职能的二级机构领取。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网上办事”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纪委监察室投诉。通信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60号,邮政编码:410001。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