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湘监管暂决字第88号
罪犯宋汉成,男,1965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经济开发区,因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经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已缴纳),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3月5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宋汉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2月2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湘监管暂决字第89号
罪犯周迎春,女,1965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因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财产六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5月11日起至2036年1月10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迎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2月2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0)湘监管暂决字第90号
罪犯谭金湘,男,1966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安乡县,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经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16年2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谭金湘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0年12月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