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
2.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
3.监狱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4.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5.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6.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hnjyj.hu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办事大厅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政务微信新媒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受理机构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hnjyj.hunan.gov.cn/hnjyj/xxgk/ysqgk/index.html),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160号
邮政编码:410011
电话:0731-84592678
电子邮箱:hnjyj-xwzx@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