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15年104号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4-03 16:04 【字体:大 中 小】
湘监管刑保[2015]104号
岳阳监狱罪犯李秦,男,1982年4月出生,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刑期自2013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0日止。现因患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