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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4年第171-173号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11:09 【字体: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171

罪犯欧中元,性别,19553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新化县,因犯贩卖毒品罪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1018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6325日起至20331024日止,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八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欧中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9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请娄底监狱与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加强联系,加强对其日常监管,发现符合收监条件时及时收监。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927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172

罪犯杜笋生,性别,19583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衡阳县,因犯诈骗罪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20211230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135773元,刑期自2021628日起至202512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杜笋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9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请坪塘监狱与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加强联系,加强对其日常监管,发现符合收监条件时及时收监。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927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173

罪犯梁军,性别,19653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因犯故意杀人罪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37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减刑后,刑期自201645日起至202812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梁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9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请长沙监狱与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加强联系,加强对其日常监管,发现符合收监条件时及时收监。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927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4年第17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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