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207号
罪犯李宗兵,性别男,1965年8月3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因犯猥亵儿童罪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宗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208号
罪犯叶楚斌,性别男,195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因犯故意伤害罪经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24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39年7月3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叶楚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4)湘监管暂决字第209号
罪犯龙星星,性别男,1969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刑期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龙星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2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