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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年第1号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6:01 【字体: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

罪犯魏巴特尔,性别,1953108出生,蒙古族,居住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街坊小区17号楼4单元1楼,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经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于2021113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自2021528日起至20285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魏巴特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12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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