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28号
罪犯雷爱民,性别男,197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四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元,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2月24日起至2029年1月2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雷爱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2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29号
罪犯李运良,性别女,1966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桂阳县,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经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5月8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12月15日起至2036年5月14日止,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十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运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2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