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89号
罪犯夏爱林,性别男,1956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东安县,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夏爱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90号
罪犯王宁红,性别男,1972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4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追缴一千元,刑期自2024年4月8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宁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91号
罪犯万开竹,性别男,1977年9月20日出生,侗族,居住地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万开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