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98号
罪犯周德军,性别男,1968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道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4月22日起至2027年10月2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德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99号
罪犯李翔,性别男,1977年11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桑植县,因犯运输毒品罪,经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10月22日起至2027年8月2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翔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6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