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46号
罪犯唐正福,性别男,1977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宁远县,因犯抢夺罪,经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3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唐正福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1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14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47号
罪犯陈海春,性别女,1959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湘潭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万九千元,刑期自2025年7月28日起至2040年7月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海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48号
罪犯龚淑萍,性别女,1977年1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广东省佛山市,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8日判处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三万元,刑期自2024年5月2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龚淑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18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49号
罪犯梁源,又名梁乃豪,性别男,1963年8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广东省雷州市,因犯投机倒把罪,经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1990年8月10日判处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保外就医超期收监后经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延刑期,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2月4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变。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梁源(梁乃豪)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18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50号
罪犯钟家军,性别男,1978年8月26日出生,白族,居住地湖南省桑植县,因犯组织卖淫罪,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9175元,刑期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33年10月13日。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钟家军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51号
罪犯白丹,性别女,1971年2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郴州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白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52号
罪犯向云华,性别男,1970年6月20日出生,土家族,居住地湖南省永顺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财产四万元,刑期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35年7月21日。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向云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53号
罪犯刘宋辉,性别男,1962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安化县,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退赔329420元,刑期自2023年6月2日起至2029年2月1日。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宋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54号
罪犯朱迪华,性别男,1973年2月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双峰县,因犯组织卖淫罪,经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自2024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6月28日。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朱迪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