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1号
罪犯邓永全,性别男,1968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北省荆州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1月2日起至2031年10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邓永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1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2号
罪犯皮川,性别男,1991年1月11日出生,土家族,居住地湖南省张家界市,因犯交通肇事罪,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7年7月2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皮川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1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3号
罪犯赵自林,性别男,196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衡阳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1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赵自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1月19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4号
罪犯周凤英,性别女,1968年5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祁东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26年9月2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凤英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1月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23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5号
罪犯沈海雄,性别男,1982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湘乡市,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十万元,刑期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沈海雄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1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