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6号
罪犯鄢生勇,性别男,1976年8月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常德市,因犯组织卖淫罪,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一十四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五十六万四千元,刑期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31年3月1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鄢生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2月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
(2025)湘监管暂决字第177号
罪犯朱燕京,性别男,1962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湘潭市,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退赔二百八十一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28年1月2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朱燕京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2月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