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7号
罪犯贺玉泉,性别男,1934年8月2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涟源市,因犯猥亵儿童罪经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减刑后刑期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9年6月2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贺玉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8号
罪犯黄加华,性别男,1975年6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益阳市,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加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9号
罪犯刘则元,性别男,1948年3月2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常德市,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与前诈骗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则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40号
罪犯刘勇,性别男,1976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县,因犯强奸罪、抢劫罪经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28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千元,减刑后刑期自2010年4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41号
罪犯李朝辉,性别男,1971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市,因犯开设赌场罪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追缴530779元,刑期自2024年6月23日起至2030年6月2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朝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42号
罪犯罗立志,性别男,1982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邵阳市,因犯抢劫罪经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罗立志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43号
罪犯王磊,性别男,1993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双峰县,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1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磊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2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