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56号
罪犯熊开喜,性别男,1944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邵阳市,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经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30年12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熊开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57号
罪犯卢盛斌,性别男,1952年1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临湘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2035年1月2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卢盛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58号
罪犯王宜灵,性别男,1965年12月2日出生,侗族,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因犯合同诈骗罪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31年6月2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宜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1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59号
罪犯周本跃,性别男,1960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株洲市,因犯故意杀人罪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1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36年3月25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本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