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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2026年第11号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4 08:04 【字体:

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

(2026)第11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司发通﹝202324号)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汪孟璐等3人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予以公示。

罪犯汪孟璐,男,1992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汉川市,因犯开设赌场罪经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六十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580242.99元,刑期自2025年9月2日起至2031年7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湘南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4月21日湖南省湘南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龙庆贤,男,1979年9月15日出生,苗族,住湖南省吉首市,因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经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56800元,刑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34年7月2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邵阳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4月21日湖南省邵阳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茁,男,1977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隆回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2月8日起至2028年8月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赤山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4月22日湖南省赤山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6日

对上述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电话:0731-84592656  0731--84592659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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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2026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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