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帮教工作,完善社会帮教体系,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根据《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整合和借助社会资源,搭建服刑人员与社会之间交流、沟通的平台,吸收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将社会帮教贯穿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全过程,实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
二、帮教主体
社会帮教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高等院校;社会志愿者;服刑人员亲属等。
三、帮教内容与形式
社会帮教主要包括:党政机关的政策帮扶、社会团体组织公益帮教、社会志愿者帮教、亲情帮教及爱心希望基金帮扶等。
(一)党政机关政策帮扶
1、建立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情况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一次专题通报。内容包括: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基本情况、教育改造工作规划、工作难点、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主动争取人大、政协对社会帮教工作的支持,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监狱视察工作。
3、充分依靠党委、政府推动各部门参与社会帮教。监狱应当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在其工作职能范围内加大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纳入统一的教育规划;落实扫盲教育专项经费;协助监狱开展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鼓励和支持服刑人员参加高等教育及电大、函授等高层次教育和学习;按有关规定落实服刑人员应享有的社会保障;协助开展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发放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协助开展刑释人员回归就业指导和职业推介活动;协助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和法律讲座;协调解决服刑人员法律诉求;协助解决服刑人员家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等。
(二)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公益帮教
4、监狱应当邀请社会公益人士、先进人物、道德模范、回归成功人士等到监狱进行社会帮教,采取作报告、演讲、座谈等形式,发挥榜样的教育引导作用;邀请专家、学者到监狱进行政策、形势、人文科学等主题教育;邀请企业界人士,以创业讲座、人才招聘等形式,进行创业安置帮教。
5、有条件的监狱应当至少与一个高校建立社会帮教联系点,邀请高校师生采取举办讲座、结帮教对子、开展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公益帮教。
6、监狱应当在国庆、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庆日,邀请社会文艺团体联合举办文艺演出,丰富服刑人员的文化生活。
7、监狱应当联系地方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监内法律援助服务站,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8、监狱应当与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帮扶工作机制,邀请社会心理专家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和心理诊疗等服务。
9、监狱应当加强与地方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性组织的联系,争取对服刑人员及其家庭的关心,特别是对未成年犯、女犯等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社会志愿者帮教
10、监狱应当建立社会志愿者与服刑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教制度。鼓励社会志愿者以会见座谈、书信往来、卡片寄语等形式,对帮教对象进行经常性的鼓励和引导;鼓励服刑人员经常与帮教志愿者保持联系,汇报改造情况,推动结对帮教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亲情帮教
11、监狱应当主动邀请服刑人员亲属来监狱开展亲情帮教。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要集中组织服刑人员亲属进监参观,开展亲情座谈、亲情聚餐、亲情合影、亲情联欢等亲情帮教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爱心希望基金帮扶救助
12、监狱应当建立服刑人员爱心希望基金,实行救助帮扶。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生活面临困难、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因经济困难子女面临失学、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无钱医治等需要救助的服刑人员本人及其家庭进行帮扶救助。
(六)其他形式帮教
13、监狱应当建立和完善远程网络社会帮教系统,通过网络渠道引进社会教育资源,拓展社会帮教活动。
14、监狱可积极探索狱外教育方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服刑人员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方参观、学习和实践,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使服刑人员感受社会变化,加强直观对接,增强改造信心。
四、帮教协议的签订
15、监狱应当与参加社会帮教的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签订帮教协议,逐步扩大帮教协议的覆盖面。
社会帮教协议包括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集体帮教协议、社会志愿者结对帮教和亲属帮教的个人帮教协议。
集体帮教协议由监狱与帮教单位(团体组织)双方共同签订。
个人帮教协议以亲属帮教为主,社会志愿者结对帮教为补充。服刑人员分配监狱服刑后,一般应在首次会见时由监狱警察、服刑人员、亲属代表三方共同签订帮教协议。个人帮教协议签订率应达到押犯总数的50%以上。
监狱对签有帮教协议的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应当颁发帮教证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
五、管理与考核
16、省局教育改造处负责全省监狱社会帮教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监狱应当为社会帮教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场所、物资、经费及其他保障。社会帮教工作所需费用列入教育改造经费开支(爱心扶助款由专项基金列支)。
17、社会帮教工作纳入教育改造工作年度考核内容。监狱应当建立社会帮教工作考评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载、数据有报表、年底有总结、考评有依据。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