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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3 【字体:

201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公布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11日至12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监狱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全面深化狱务公开,认真做好执法公开,努力做到公开形式完备、群众满意,力求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及时、实用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确定了负责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和人员的三到位。在工作中强调领导挂帅、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在全省监狱系统建立了省局、监狱两级政务信息联络员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主动发布、保密审查,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回应及沟通协调等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工作机制保障。

(二)夯实平台基础,拓宽公开渠道

积极推进全系统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优化省局政务网站栏目,设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细化了信息公开子栏目,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支撑的实效性。进一步完善省局触摸屏查询系统、基层监狱接见室安装的查询系统,以及电子显示屏、信息橱窗等。注重发挥省局政务网站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设立了“局长信箱”。以方便公众使用、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优化了系统操作界面,规范了工作规程,对公众意见做到了及时收集、处理和反馈。

  (三)结合工作实际,充实公开内容

  坚持阳光执法理念,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只要法律和有关规定没有禁止的,都尽可能对外公开,如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考核奖惩等情况,从以往按一般规定公开到目前的个案公开,从以往只将办理结果公开扩展到过程公开,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主要途径

  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有:

  1.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网站;

  2.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3.省局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及基层监狱接见室安装的查询系统;

  4. 省局电子显示屏及基层监狱电子显示屏、信息橱窗、公示栏等。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03条,公开的主要途径为省局政务网站。我局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栏目,包括省局概况、人事信息、执法公开、财政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等政务信息。2015年我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63条(其中包括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503条,新闻等其他类别信息460条)。此外,全年还回复局长信箱信件15件,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回复留言42,位居省直单位第二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向社会公开任何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及申诉举报等情况。

六、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认识、队伍建设、机制完善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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