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的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万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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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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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系统运维服务 |
项 |
1 |
40.00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昌临813号A11号楼101室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建设过程中,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政法委提出的政法业务协同要求对系统进行了相应改造。系统在与检察院、法院进行数据交互过程中存在运行不稳定的情况,例如:协同数据传输失败、数据损坏等,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维护和解决问题。
2、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合同约定的“国科签批电子电子印章系统”中的电子签证,每年需要进行1次证书延期,且监狱相关人员岗位调整后需要进行电子签章更正,均需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保障。
3、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合同约定“《国科刑罚执行系统V1.0》和《国科电子印章系统V1.0》知识产权和版权归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甲方拥有无限制使用权”。因甲方无该系统的版权,只能由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保障。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司法部《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规范》(SF/T 0088-2021)中“软件运行维护和升级宜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之规定,以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运维服务。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26年06月09日
论证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论证意见:该系统已由“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维服务已有六年时间,项目运维过程中,使用了该公司的专有技术,为保证系统运维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建议拟由“国科政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符合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情形。本项目采购预算符合市场行情。
专家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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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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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虎 |
长沙市发改委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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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琼 |
湖南省高警局 |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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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辉斌 |
长沙量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高工 |
七、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10日至2026年06月17日,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31-84592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陈少鹏、蒋婷
联系电话:0731-8505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