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1号
罪犯郭正永,性别男,1964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邵阳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8年2月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郭正永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2号
罪犯陈生云,性别男,1955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娄底市,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2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6年2月20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生云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3号
罪犯黄元坤,性别男,1965年3月15日出生,侗族,居住地湖南省会同县,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刑期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元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4号
罪犯陈君斌,性别男,1982年6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福建省政和县,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追缴三十万,刑期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36年1月1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君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月3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