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4号
罪犯周辉,性别男,196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岳阳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33年5月25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周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5号
罪犯廖先明,性别男,1954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资兴市,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刑期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9年2月2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廖先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1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36号
罪犯陈毅,性别男,1974年9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株洲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自2024年8月28日起至2037年6月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陈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3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