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0号
罪犯胡海,性别男,1971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6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42年6月9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胡海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1号
罪犯金富求,性别男,1965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涟源市,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刑期自2023年4月28日起至2028年7月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金富求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2号
罪犯朱喜臣,性别男,196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河南省商丘市,因犯运输毒品罪经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33年1月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朱喜臣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5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3号
罪犯谢昭文,性别女,1979年1月2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双峰县,因犯寻衅滋事罪经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责令退赔二万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12月27日起至2028年5月26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谢昭文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4号
罪犯黄正威,性别男,1972年4月2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长沙市,因犯故意杀人罪经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1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46年4月1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正威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5号
罪犯袁武生,性别男,1965年1月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衡阳市,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28年1月11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袁武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