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
(2026)第14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彭亿河等2人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予以公示。
罪犯彭亿河,男,1985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潭县,因犯敲诈勒索罪经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自2026年1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衡州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之规定。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5月25日湖南省衡州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秦毅,男,1986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经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刑期自2024年6月5日起至2026年12月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德山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5月27日湖南省德山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31日
对上述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电话:0731-84592656 0731--84592659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