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79号
罪犯张建华,性别男,1962年2月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祁阳市,因犯敲诈勒索罪经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6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与同案人退赔44万元,刑期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7年10月1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张建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80号
罪犯王可可,性别男,1998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安仁县,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11月2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可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81号
罪犯黄海斌,性别男,200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四川省成都市,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偷越国(边)境罪经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25年9月9日起至2027年9月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海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5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