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88号
罪犯李云春,性别女,1962年7月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衡阳市,因犯故意杀人罪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8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3月20日起至2033年9月19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九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云春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89号
罪犯蒋三红,性别女,1978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湘阴县,因犯贩卖毒品罪经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9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43年4月1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蒋三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90号
罪犯田本干,性别男,1952年9月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沅陵县,因犯故意杀人罪经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7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46年12月15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田本干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91号
罪犯唐国斌,性别男,1972年7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邵阳县,因犯非法经营罪经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7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刑期自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唐国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92号
罪犯黄志辉,性别男,1978年7月16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常德市,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与原判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期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40年9月13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志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6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