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31号
罪犯李光成,性别男,1946年9月17日出生,土家族,居住地湖南省龙山县,因犯强奸罪经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自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8年4月24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李光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9月2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32号
罪犯林绪元,性别男,197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临澧县,因犯交通肇事罪经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8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2030年2月1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林绪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9月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33号
罪犯黄广坤,性别男,1952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新田县,因犯容留卖淫罪经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7月1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黄广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9月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