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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2026年第27号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0 【字体:大 中 小】

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

(2026)第27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何英迪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予以公示。

罪犯何英迪,女,196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常德市,因犯诈骗罪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31年10月10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9月30日湖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1日

对上述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电话:0731-84592656  0731--84592659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2026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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