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公示书
(2026)第29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意见》(司发通﹝2023﹞24号)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罪犯邱金砖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予以公示。
罪犯邱金砖,男,1956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宜章县,因犯故意杀人罪经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减刑后刑期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5月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经湖南省郴州监狱批准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其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范围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标准》第十九条。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三条第二款,2026年11月4日湖南省郴州监狱向我局提请该犯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8日
对上述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提出。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
电话:0731-84592656 0731--84592659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