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湘监管暂决字第157号
罪犯刘德群,性别男,1974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湖南省湘乡市,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经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31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减刑后刑期自2021年11月4日起至2032年5月2日止。因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刘德群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6年10月3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